反洗錢政策
親愛的HIBT用戶您好!
一 導言
http://hibtco/(以下稱為「本網站」或「網站」)所提供得服務可能有被用於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的風險。 在加拿大反洗錢和反恐融資( “AML / CFT” )法律法規的影響下,本網站將遵循法律法規得要求。 這包括建立培訓,流程和系統,以識別,管理和降低風險。 其目的是為了保護網站的聲譽,遵守相關法律並成為優秀的企業公民。
1.1本網站保證審慎遵守「了解你的客戶」和反洗錢相關的法律法規且不得故意違反該《了解你的客戶和反洗錢政策》。 在網站合理控制的範圍內,網站將採取必要的措施和技術為您提供安全的服務,盡可能使您免於遭受犯罪嫌疑人的洗錢行為帶來的損失。
1.2本網站的了解你的客戶和反洗錢政策是一個綜合性的國際政策體系,包括您隸屬的不同法律轄區的了解你的客戶和反洗錢政策。 本網站健全合規的框架確保網站在本地和全球層面均符合監管要求和監管水平,並確保本網站持續運作。
二 介紹
2.1 什麼是洗錢?
洗錢是一種隱藏或掩飾非法獲得「髒」資金來源使其看似合法「乾淨」的過程。 洗錢減少了當局發現和沒收的風險,它與其背後的犯罪活動一樣嚴重。 防止洗錢可以幫助減少犯罪。
2.2 什麼是恐怖主義融資?
恐怖主義融資與洗錢有三個主要方面的差異:
1)其主要目的是掩蓋資金的最終用途,而不是資金來源;
2)它可能涉及相對較少的資金,但這可能產生死亡,受傷和其他影響巨大的破壞活動;
3)雖然恐怖主義分子可能透過犯罪為其活動提供資金,但合法資金也可能被挪用以資助恐怖主義。
2.3 什麼是懷疑?
有時會發現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ML / TF'),是因為成員以可疑的方式行事或其可疑的行為。 為了「懷疑」有效,網站必須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活動可能正在發生。 為了支持這一點,員工接受識別和報告可疑事項的培訓。
三 了解你的顧客和反洗錢政策如下:
3.1頒布了解你的客戶和反洗錢政策並時時更新以滿足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
3.2頒布和更新運行本網站的一些指導原則和規則,且網站的員工將按照該原則和規則的指導提供服務。
3.3 設計並完成內部監控和控制交易的程序,如以嚴格的手段驗證身份,安排組建專業團隊專門負責反洗錢工作。
3.4 採用風險預防的方法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和持續的監督。
3.5 審查並定期檢查已發生的交易。
3.6 向主管機關通報可疑交易。
3.7身分證明文件,地址證明文件將維持至少六年,交易記錄的證明文件將會維持至少三個月,如提交給監管部門,恕不另行通知您。
四 身分資訊與核實確認
4.1 身份資訊
4.1.1 根據不同的司法管轄區的不同規定及不同的實體類型,本網站收集的您的資訊內容可能不一致,原則上將向註冊的個人收集以下資訊:
個人基本資料:您的姓名,出生日期及國籍等可取得的其他情況。 身分驗證應該是根據官方或其他類似權威機構所發放的文件,例如護照,身分證或其他不同的轄區要求的和引發的身分證明文件。
有效的照片:在您註冊之前,您須提供您將您的身分證件放在胸前的照片;
聯絡方式:電話/手機號碼和/或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
4.1.2如果您是公司或其他合法實體,網站將收集以下資訊以確定您或信託帳戶的最終受益人:
公司註冊,登記證;公司的章程與備忘錄副本;公司的股權機構和所有權說明的詳細證明材料,證明決定本網站帳戶的開立以及執行的授權委託人的董事會決議;按照要求需要提供的公司董事 ,大股東及本網站帳戶有權簽字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該公司的主要營業地址,如果與公司的郵寄地址不同,提供郵寄地址。 如果公司在本地的地址與它的主要營業地址不一致的,則被視為風險較高的客戶,需要提交額外附加文件;
根據不同的司法管轄區的不同規定及不同的實體類型,網站要求的其他認證和權威部門發布的文件以及網站認為必要的文件;
4.2確認核實
4.2.1網站要求您提供身分證明文件的全部頁面內容;
4.2.2 網站要求您提供您將您的身分證明文件放在您胸前的照片;
4.2.3證明文件的副本一般應核和原始憑證進行核對。 然而,如果某個可信賴的合適的認證人可證明該副本文件是原始文件準確而全面的複製的,該副本可接受。 這樣的認證人包括大使、司法委員、地方治安官等;
4.2.4 對識別最終受益人和帳戶控制權的要求是確定哪些個人最終所有或控制直接客戶,和/或確定正在進行的交易是由他人代為執行。 如果是企業,則大股東的身分(例如那些持有10%或以上的投票權益)應被驗證。 一般,持股25 %會被認定為正常風險內,其股東身分須驗證;持股10%或擁有較多的投票權或股票時被認定為高風險的情況,股東身分須加以驗證。
4.2.5 網站保留選擇市場和司法管轄區經營業務的權利,並可自行決定在以下國家限製或拒絕提供本服務:巴哈馬,博茨瓦納,加納,巴拿馬,敘利亞,特立尼達和多巴哥,也門 以及津巴布韋。
五 監控交易
5.1 本網站根據安全性和實際交易情況時時設定和調整日常交易和提幣最高限額;
5.2如果交易頻繁集中發生在某個註冊用戶或存在超出合理的情況,網站的專業團隊將評估並決定他們是否可疑;
5.3網站憑藉自身的判斷認定為可疑交易的情況,網站可能會採取暫停該交易、拒絕該交易等限制性措施,甚至如果可能將盡快逆轉該交易,同時向主管部門報告,但不會通知您;
5.4網站保留拒絕來自於不符合國際反洗錢標準轄區的人或可被視為政治公眾人物的人的註冊申請,本網站保留隨時暫停或終止根據網站自身判斷為可疑交易的交易,但網站這樣做 並不違反對您的任何義務和責任。
HIBT 的 AML/KYC 政策
親愛的 HIBT 使用者:
請仔細閱讀 HIBT 的 AML/KYC 政策。
2020 年 3 月 25 日發布的HIBT AML/KYC 政策和程序(「政策」)
頁數:17
本政策涉及 HIBT 的反洗錢和打擊資助恐怖主義(「 AML/KYC 」)政策和程序,並部分遵循 2019 年 12 月 5 日的 MAS 通知 PSN02。 本政策僅用於提供一般資訊並且以任何方式對 Hibt 和/或任何其他人(自然人或其他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 AML/KYC 政策已起草
2020 年 3 月 4 日之後,可能不會考慮 2020 年 3 月 4 日之後與 AML/KYC 相關的任何法律和/或進一步監管變更。
1.HIBT 的 AML/KYC 工作原則與方法
HIBT 致力於支持 AML/KYC 工作,原則上,我們致力於:
1.在與我們的客戶、被指定代表客戶行事的自然人打交道時進行盡職調查;
2.依照高道德標準開展業務,並儘可能防止建立任何與洗錢或恐怖主義融資有關或可能與之相關或可能為其提供便利的業務關係;
3.我們將盡最大努力協助新加坡相關法律授權並與之合作,以防止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威脅。
4.HIBT 的風險評估和風險緩解方法
風險評估
HIBT 擁有加拿大和美國的MSB監管牌照。 我們預計我們的大多數客戶將是零售客戶,並且自本政策發布之日起,我們主要在泰國、韓國、日本、馬來西亞等亞洲國家營運。
對此,我們將:
1.記錄和/或收集與以下相關的文件:
1) 我們客戶的身份;
2) 我們的客戶來自或所在的國家或司法管轄區;和
1.確保盡我們的知識、技能和能力,我們的客戶、客戶的關聯人、指定代表客戶行事的自然人、客戶的受益所有人將在截至本政策發布之日,新加坡指定個人和實體名單包括以下 類別:
2.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3.剛果民主共和國;
4.伊朗;
5.利比亞;
6.索馬利亞;
7.南蘇丹;
8.蘇丹;
9.也門;
10.UN 1267/1989 蓋達組織名單;
11.聯合國 1988 年塔利班名單;
12.《恐怖主義(制止資助)法》(第 325 章)附表一中所確定的人員。
風險緩解
如果被發現,我們將不會與指定個人和實體名單中列出的任何人進行交易。
1.我們的新產品、實務與技術方法
我們應就識別和評估可能出現的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風險提供適當的建議:
1.新產品和新業務實務的開發,包括新的交付機制;
2.將新技術或正在開發的技術用於新的和現有的技術
我們應特別關注有利於我們匿名的任何新產品和新業務實踐,包括新的交付機制以及新技術或正在開發的技術,例如有利於我們匿名的數位代幣(無論是證券、支付和/或實用 代幣)。
1.我們的客戶盡職調查方法(“CDD”)
我們不開設、維護或接受匿名帳戶或假名帳戶。
如果我們有任何合理理由懷疑客戶的資產或資金是《腐敗、毒品販運和其他嚴重犯罪》中定義的毒品交易或犯罪行為的收益,我們不會與該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或為其進行交易。 《犯罪(沒收福利)法》(第 65A 章)或《恐怖主義(制止資助)法》(第 325 章)。 我們將提交可疑交易報告並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提供此類交易的副本。
我們進行客戶盡職調查:
1.當我們與任何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
2.當我們為尚未與我們建立業務關係的任何客戶進行任何交易時;
3.當我們透過價值轉移為未與我們建立業務關係的任何客戶實現或接收數位支付代幣時;
4.當我們懷疑洗錢或資助恐怖主義時;
5.當我們對任何資訊的真實性或充分性有疑問時
當我們懷疑有2 項或以上交易存在或可能相關、有聯繫,或者是為了逃避MAS PSN02 號通知規定的措施而故意將單項交易重組為較小的交易的結果時,我們應將其視為出 於遵守MAS PSN02 號通知的目的,將這些交易作為單一交易並彙總其價值。
識別我們的客戶
我們將識別我們的每一位客戶。
為了識別我們的客戶,我們至少應獲得 :
1.他們的全名,包括別名;
2.他們的唯一識別號碼(例如身分證號碼、出生證明號碼或護照號碼,或如果客戶不是自然人,則為他們的商業登記號碼);或者
3.他們的註冊地址,或者如果適用的話,他們的註冊營業地址, 如果不同,他們的主要營業地點;
和
1.他們的出生、成立、成立或註冊日期;和
2.他們的國籍、成立或註冊地點
如果客戶是法人或法律安排,我們除獲取上述相關資訊外,還應確定其法律形式、章程以及規範和約束該法人或法律安排的權力;我們還應確定其關聯方(例如董事、合夥人和 /或擁有其執行權力的人),透過至少獲取每個關聯方的以下資訊:
1.全名,包括別名;和
2.唯一的識別號碼,例如關聯方的身分證號碼、出生證明號碼或護照號碼。
驗證客戶的身份
我們將使用可靠、獨立的來源資料、文件或資訊來驗證客戶的身份。 如果我們的客戶是法人或法律安排,我們將使用可靠、獨立的來源資料、文件或資訊來驗證監管和約束客戶的法律形式、存在證明、構成和權力。
識別和驗證被指定行事的自然人的身份
代表客戶
如果客戶指定一名或多名自然人代表他與我們建立業務關係,或者如果客戶不是自然人,我們將:
1.透過取得以下資訊來識別代表客戶行事或被指定代表客戶行事的每個自然人:
2.他們的全名;
3.他們的唯一識別碼;
4.居住地址;
5.出生日期;
6.國籍; 和'
7.使用可靠、獨立的來源資料、文件或資料核實上述自然人的身份
我們也應透過取得以下資訊來驗證被指定代表我們客戶行事的每個自然人的應有權力:
1.授權我們的客戶任命此類自然人的適當文件證據;
2.每個自然人的簽名樣本
如果客戶是政府實體,我們將只取得確認客戶是所聲稱的政府實體所需的資訊。
識別和核實受益所有人
我們將詢問客戶是否存在任何受益所有人。
如果客戶有 1 名或多名受益所有人,我們應識別受益所有人,並採取合理措施,利用從可靠、獨立來源獲得的相關資訊或數據來驗證受益所有人的身份。 我們應該:
如果客戶是法人 –
1.確定最終擁有該法人的自然人(無論是單獨行動或共同行動);
2.如果對最終擁有法人的自然人是否為受益所有人存有疑問,或者沒有自然人最終擁有該法人,請確定最終控制該法人或最終擁有該法人的自然人(如適用)。 對法人的有效控制;和
3.如果沒有確定自然人,則確定在該法人中具有執行權的自然人;
如果客戶是合法安排 –
1.對於信託,確定委託人、受託人、保護人(如適用)、受益人、對信託行使最終所有權、最終控制權或最終有效控制權的任何自然人;和
2.對於其他類型的法律安排,請確定擔任同等職務的人員。
如果我們的客戶不是自然人,我們應識別客戶業務的性質、其所有權和控制結構。
如果客戶有以下受益所有人,我們將會被要求確認身分:
1.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實體;
2.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實體,須遵守監管揭露要求;以及與受益所有人相關的充分透明度的要求;
3.金融機構;
4.遵守並監督符合 FATF 規定標準的 AML/CFT 要求的金融機構;或者
5.管理人員為金融機構的投資工具,或受制於 FATF 制定的標準一致的 AML/CFT 要求;
除非我們對 CDD 資訊的真實性有疑問,或懷疑我們的客戶、與客戶的業務關係或為客戶進行的交易可能與洗錢或恐怖主義融資有關。
我們也會記錄我們確定符合要求的依據。
有關未開戶情況下進行的業務關係和交易的目的和預期性質的資訊*
在處理建立業務關係的申請或在未開立的情況下進行交易時,我們應了解並酌情從客戶處獲取有關業務關係或交易的目的和預期性質的信息。
未開戶情況下進行的交易審查*
如果我們為未開設帳戶的客戶進行一筆或多筆交易(「目前交易」),我們將審查該客戶先前進行的交易,以確保當前交易與我們對客戶、其業務和業務的了解一致。 風險狀況以及適當情況下的資金來源。
當我們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支付服務提供者應審查在建立業務關係之前進行的任何交易,以確保業務關係符合我們對客戶、其業務和風險狀況的了解,並在適當的情況下,資金 來源。
我們應特別注意所有在沒有開設帳戶的情況下進行的、沒有明顯或明顯的經濟或合法目的的複雜、異常大或不尋常的交易模式。 我們將盡可能調查上述交易的背景和目的,並將調查結果記錄下來,以便在需要時向有關當局提供這些資訊。
為了審查在未開立帳戶的情況下進行的交易,我們將建立並實施與支付服務提供者的規模和複雜性相稱的適當系統和流程,以便
1.監控其在未為客戶開設帳戶的情況下進行的交易;和
2.檢測並報告在沒有帳戶的情況下進行的可疑、複雜、異常大或不尋常的交易模式
如果有合理理由懷疑未開立帳戶的客戶進行的交易與洗錢或恐怖主義融資有關,並且我們認為適合進行該交易,支付服務提供者應確認並記錄原因用於進行交易。
持續監控
我們將持續監控與客戶的業務關係。 在與客戶的業務關係過程中,我們應觀察客戶帳戶的行為,並審查整個業務關係過程中進行的交易,以確保交易與我們對客戶、其業務和風險狀況的了解一致以及(如適用)資金 來源。
當交易涉及向以下實體轉移數位支付代幣或從以下實體接收數位支付代幣時,我們將採取風險緩解措施:
1.金融機構 或
2.符合 FATF 標準的 AML/CFT 要求並受到監督的金融機構。
我們應特別關注在整個業務關係過程中進行的、沒有明顯或明顯的經濟或合法目的的所有複雜、異常大或不尋常的交易模式。 我們將盡可能調查上述交易的背景和目的,並將調查結果記錄下來,以便在需要時向有關當局提供這些資訊。
為了持續監控的目的,我們應建立並實施適當的系統和流程,與支付服務提供者的規模和複雜性相適應,以達到
1.監控與客戶的業務關係;和
2.偵測並報告整個業務關係過程中所進行的可疑、複雜、異常大或不尋常的交易模式。
我們應確保獲得的有關客戶、指定代表客戶的自然人、客戶的關聯方和客戶的受益所有人的CDD 數據、文件和資訊是相關的並保持最新狀態對現有CDD 數據、文件和資訊進行審查, 特別是針對較高風險類別的客戶。
如果有任何合理理由懷疑與客戶的現有業務關係與洗錢或恐怖主義融資有關,並且我們認為保留該客戶是適當的
1.我們應確認並記錄保留客戶的理由;和
2.客戶與我們的業務關係應遵守相應的風險緩解措施,包括加強持續監控。
如果我們評估客戶或與客戶的業務關係具有較高風險,支付服務提供者應執行強化的 CDD 措施,其中包括獲得我們高階管理層的批准,以留住客戶。
針對非面對面業務關係或未開立帳戶進行非面對面交易的 CDD 措施*
我們應制定政策和程序,以解決與客戶非面對面業務關係或在未為客戶開設帳戶的情況下不進行面對面交易(「非面對面交易」)相關的任何特定風險。 面對業務聯繫」。
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以及進行持續盡職調查時,我們將實施政策和程序。
如果沒有面對面接觸,支付服務提供者應執行至少與有面對面接觸時要求執行的客戶盡職調查措施一樣嚴格的措施。
當支付服務提供者進行首次非面對面業務接觸時,支付服務提供者應自費聘請外部審計師或獨立的合格顧問來評估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包括用於管理假冒風險的任何技術解決方案的有效 性。
我們應在支付服務提供者進行非面對面業務接觸後一年內向管理局提交評估報告。 如果 政策和程序發生重大變化,我們將任命一名外部審計員或獨立的合格顧問對新政策和程序進行評估,並應提交在政策和程序變更實施後一年內向管理局提交評估報告。
收單支付服務提供者對已執行措施的依賴
當我們(「收單支付服務提供者」)全部或部分收購另一家支付服務提供者(無論是在新加坡還是其他地方)的業務時,我們將按要求採取措施,關於在收購時透過業務收購的 客戶,除非收單支付服務提供者擁有
1.同時取得所有相應的客戶記錄(包括 CDD 資訊),並且對如此獲取的資訊的真實性或充分性沒有疑問或顧慮;和
2.進行了盡職調查,且收單支付服務提供者並未對先前針對收單支付服務提供者現在收購的業務或其部分採取的反洗錢/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措施的充分性產生任何疑問,並 記錄此類情況
針對非帳戶持有人的措施*
如果我們為任何與我們沒有其他業務關係的客戶進行任何交易,我們將
1.執行客戶盡職調查措施,就像客戶已向支付服務提供者申請建立業務關係一樣;和
2.記錄相關交易的充分細節,以便重建交易,包括交易的性質和日期、涉及貨幣的類型和金額、起息日以及收款人或受益人的詳細信息
驗證時間
在出現以下情況之前,我們將完成對客戶、被指定代表客戶行事的自然人和客戶實益擁有人的身份驗證:
1.支付服務提供者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
2.在客戶未與支付服務提供者建立業務關係的情況下,支付服務提供者為客戶進行任何交易;或者
3.在客戶尚未與支付服務提供者建立業務關係的情況下,支付服務提供者透過價值轉移為客戶實現或接收數位支付代幣。
我們的提供者可以在根據要求完成客戶身份驗證之前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根據要求指定代表客戶行事的自然人和客戶的受益所有人。 要求:
1.為了不中斷正常的業務運營,必須推遲完成核查;和
2.支付服務可有效管理洗錢及恐怖主義融資風險
如果我們在核實客戶、受命代表客戶行事的自然人以及客戶受益所有人的身份之前就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我們應採取以下措施:
1.制定並實施有關在核查之前建立此類業務關係的條件的內部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和
2.在合理的情況下盡快完成身分核實
措施未完成的地方
如果我們無法按要求完成措施,我們將不會與任何客戶開始或繼續業務關係,或為任何客戶執行任何交易。
如果我們無法完成這些措施,支付服務提供者應考慮情況是否可疑,是否有必要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完成措施是指支付服務提供者已取得、篩選和核實(包括第6.43和6.44段所述的延遲核實)第6、7和8段規定的所有必要的客戶身份認證信息,並且支付服務提供商 已收到與這些必要的客戶身分認證資訊相關的所有查詢的滿意答案。
聯名帳戶
對於聯名帳戶,我們將視所有聯名帳戶持有人中的每一位為支付服務提供者的個人客戶,對其採取客戶盡職調查措施。
篩選
我們將對客戶、指定代表客戶行事的自然人、客戶的關聯方和客戶的受益所有人進行篩選,以防止相關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資訊來源以及監管機構或其他機構提供的清單和資訊。 新加坡相關當局以確定客戶是否有洗錢或恐怖主義融資風險。
我們將針對以下情況及以下人員進行篩檢:
1.當我們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或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
2.在我們為尚未與支付服務提供者建立業務關係的任何客戶進行任何交易之前;
3.在我們透過價值轉移實現或接收數位支付代幣之前,對於尚未與我們建立業務關係的客戶;
4.在我們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後定期進行;和
5.當以下內容有任何變更或更新時
6.管理當局向支付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名單和資訊;或
7.被指定代表客戶、客戶的關聯方或受益所有人行事的自然人
我們將根據管理當局為確定是否存在洗錢或資助恐怖主義的風險而提供的名單和資訊對所有價值轉移匯款人和價值轉移收款人進行篩選
我們將記錄所有篩選的結果。
1.我們加強客戶盡職調查的方法
政治公眾人物
我們將使用一切合理的手段來確定客戶、指定代表客戶行事的任何自然人、客戶的任何關聯方或客戶的任何受益所有人是否是政治公眾人物、家庭成員或親密夥伴政治公眾人物的。
如果客戶或客戶的任何受益所有人被我們確定為政治公眾人物,或政治人物的家庭成員或親密夥伴,除了執行客戶盡職調查措施外,我們 還應至少 執行以下強化盡職調查措施:暴露者:
1.獲得高階管理層的批准以建立並繼續與客戶的業務關係;
2.透過合理的方式確定客戶和客戶的任何受益所有人的財富來源和資金來源;和
3.在與客戶的業務關係過程中,加強對與客戶的業務關係的監控。 我們將加強對任何異常或異常交易的監控程度和性質
高風險類別
我們認識到,在以下情況下,客戶存在或可能存在較高的洗錢或恐怖主義融資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
1.如果客戶或客戶的任何受益所有人來自或位於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要求採取反洗錢和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措施的國家/地區或司法管轄區,支付服務提供者應將與任何此類客戶的 任何商業關係或交易視為具有較高的洗錢或資助恐怖主義風險。
2.如果客戶或客戶的任何受益所有人來自或位於支付服務提供者自己確定的或管理當局或其他外國監管當局通知支付服務提供者的已知反洗錢/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措施不力的國家/地區 或司法管轄區,支付服務提供者應評估任何此類客戶是否具有較高的洗錢或恐怖主義風險。
我們應針對有較高洗錢或資助恐怖主義風險的客戶,或管理當局通知我們有較高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風險的任何客戶,採取強化的客戶盡職調查措施。
1.我們對無記名流通票據的態度及現金支付的限制
我們不會以不記名可轉讓票據的形式支付任何款項。
我們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不會支付任何金額的現金。
1.我們的價值轉移法*
如果我們是匯款機構,在進行價值轉移之前,我們應:
1.識別價值轉移發起人並採取合理措施驗證其身分(如果我們尚未這樣做);和
2.記錄價值轉移的足夠詳細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價值轉移日期、轉移的數字支付代幣的類型和價值以及起息日期。
如果我們是匯款機構,則應在價值轉移所附或與之相關的備忘錄或付款說明中註明:
1.匯款人的姓名;
2.匯款人的帳號(或唯一的交易參考號,如果適用);
3.收款人的姓名,以及
4.收款人的帳號(或唯一的交易參考號,如果適用)。
超過特定閾值的價值轉移
如果我們是匯款機構,則對於超過特定門檻的價值轉移,應確定並核實匯款人身份,包括價值轉移所附或與之相關的備忘錄或付款說明以及以下內容:
1.匯款人的居住地址,或
2.匯款人的註冊地址或營業地址(如果地址不同,也應註明主要營業地)。
3.匯款人的唯一識別號碼;或
4.匯款人的出生日期和地點,以及價值轉移的註冊或登記。
我們應立即、安全地向受益機構提交所有價值轉移發起人和價值轉移受益人信息,並記錄所有此類信息。 如果我們作為匯款機構無法遵守段落中規定的要求,我們將不執行價值轉移。
如果我們是收款機構,我們應採取合理措施,識別缺乏必要的價值轉移匯款人或價值轉移收款機構的價值轉移
如果我們作為收款機構,以現金或現金等價物向價值轉移收款人支付所轉移的數位資產的價值,則我們應識別並核實價值轉移收款人的身分(如果其身分先前未經核實)。
在執行價值轉移之前,我們應始終對價值轉移匯款人或價值轉移收款人資訊缺失的情況進行審查,並將我們的後續措施記錄在案。 *
如果我們是中介機構,我們將保留與價值轉移有關的所有資訊。
如果我們作為中介機構向另一家中介機構或收款機構執行價值轉移,我們應以安全的方式立即向該另一家仲介機構或收款機構提供該價值轉移所附帶的資訊。
如果我們是接收價值轉移的中介機構,我們應將從匯款機構或其他中介機構收到的所有資訊保存至少五年。
我們應採取合理措施,在直通式處理過程中識別缺少必要匯款人或收款人資訊的價值轉移。
1.保持記錄中
我們將按照要求保存適當的記錄至少 5 年。
1.個人資料*
我們將按照規定的方式保護客戶的個人資料。
1.可疑交易報告(“STR”)
我們將通知有關當局並依法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我們還將保存與所有此類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有關的所有記錄和交易。
1.我們的合規、審計與訓練政策
除此之外,我們應在管理層任命一名反洗錢/打擊資助恐怖主義合規官,保持獨立的審計職能,並採取積極措施定期對我們的員工和員工進行反洗錢/打擊資助恐怖主義事務培訓 。
1.全企業洗錢/恐怖融資風險評估
我們將分三個階段進行全企業洗錢/恐怖主義融資風險評估:
第一階段:評估固有風險
我們將評估與我們相關的固有風險:
1.客戶或實體:我們將對我們的客戶和/或與我們打交道的實體進行評估;
2.產品或服務:我們將並注意我們在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服務中為誰服務;
3.交易:我們將監控並追蹤每筆 交易超過規定金額的任何加密貨幣到法定貨幣的兌換;
4.地域規模:我們不會與指定個人和實體名單上的客戶進行交易。
第 2 階段:評估緩解控制
我們將評估與上述相關的緩解控制措施,我們發現可疑的任何和/或所有客戶將首先受到監控,然後進行強化的盡職調查。
第 3 階段:評估殘餘風險
在評估我們的緩解控制措施後,我們將評估我們的剩餘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