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政策
尊敬的HIBT用戶您好!
一 导言
http://hibt.com/ (以下称“本网站”或“网站”)所提供得服务可能有被用于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的风险。在加拿大反洗钱和反恐融资( “AML / CFT” )法律法规的影响下,本网站将遵循法律法规得要求。这包括建立培训,流程和系统,以识别,管理和降低风险。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网站的声誉,遵守相关法律并成为优秀的企业公民。
1.1本网站保证审慎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和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且不得故意违反该《了解你的客户和反洗钱政策》。在网站合理控制的范围内,网站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技术为您提供安全的服务,尽可能使您免于遭受犯罪嫌疑人的洗钱行为带来的损失。
1.2本网站的了解你的客户和反洗钱政策是一个综合性的国际政策体系,包括您隶属的不同法律辖区的了解你的客户和反洗钱政策。本网站健全合规的框架确保网站在本地和全球层面均符合监管要求和监管水平,并确保本网站持续性运行。
二 介绍
2.1 什么是洗钱?
洗钱是隐藏或掩饰非法获得“脏”资金来源使其看似合法“干净”的过程。 洗钱减少了当局发现和没收的风险,它与其背后的犯罪活动一样严重。防止洗钱可以帮助减少犯罪。
2.2 什么是恐怖主义融资?
恐怖主义融资与洗钱有三个主要方面的不同之处:
1)其主要目的是掩盖资金的最终用途,而不是资金来源;
2)它可能涉及相对较少的资金,但这可能产生死亡,受伤和其他影响巨大的破坏活动;
3)虽然恐怖主义分子可能通过犯罪为其活动提供资金,但合法资金也可能被挪用以资助恐怖主义。
2.3 什么是怀疑?
有时会发现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ML / TF'),是因为一名成员以可疑的方式行事或其可疑的行为。 为了“怀疑”有效,网站必须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可能正在发生。为了支持这一点,员工接受识别和报告可疑事项的培训。
三 了解你的客户和反洗钱政策如下:
3.1颁布了解你的客户和反洗钱政策并时时更新以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3.2颁布和更新运行本网站的一些指导原则和规则,且网站的员工将按照该原则和规则的指导提供服务。
3.3 设计并完成内部监测和控制交易的程序,如以严格的手段验证身份,安排组建专业团队专门负责反洗钱工作。
3.4 采用风险预防的方法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和持续的监督。
3.5 审查和定期检查已发生的交易。
3.6 向主管当局报告可疑交易。
3.7身份证明文件,地址证明文件将会维持至少六年,交易记录的证明文件将会维持至少三个月,如被提交给监管部门,恕不另行通知您。
四 身份信息与核实确认
4.1 身份信息
4.1.1 根据不同的司法管辖区的不同规定及不同的实体类型,本网站收集的您的信息内容可能不一致,原则上将向注册的个人收集以下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您的姓名,出生日期及国籍等可获得的其他情况。身份验证应该是根据官方或其他类似权威机构发放的文件,比如护照,身份证或其他不同的辖区要求的和引发的身份证明文件。
有效的照片:在您注册之前,您须提供您将您的身份证件放在胸前的照片;
联系方式:电话/手机号码和/或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4.1.2如果您是一个公司或其他合法实体,网站将收集以下信息以确定您或信托帐户的最终受益人:
公司注册,登记证;公司的章程与备忘录副本;公司的股权机构和所有权说明的详细证明材料,证明决定本网站账户的开立以及执行的授权委托人的董事会决议;按照要求需要提供的公司董事,大股东及本网站账户有权签字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该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址,如果与公司的邮寄地址不同,提供邮寄地址。如果公司在本地的地址与它的主要营业地址不一致的,则被视为风险较高的客户,需要提交额外附加文件;
根据不同的司法管辖区的不同规定及不同的实体类型,网站要求的其他认证和权威部门发布的文件以及网站认为必要的文件;
4.2确认核实
4.2.1网站要求您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全部页面内容;
4.2.2 网站要求您提供您将您的身份证明文件放在您胸前的照片;
4.2.3证明文件的副本一般应核和原始凭证进行核对。然而,如果某个可信赖的合适的认证人可证明该副本文件是原始文件准确而全面的复制的,该副本可接受。这样的认证人包括大使、司法委员、地方治安官等;
4.2.4 对识别最终受益人和账户控制权的要求是确定哪些个人最终所有或控制直接客户,和/或确定正在进行的交易是由他人代为执行。如果是企业,则大股东的身份(例如那些持有10%或以上的投票权益)应被验证。一般,持股25 %会被认定为正常风险内,其股东身份须验证;持股10%或拥有更多的投票权或股票时被认定为高风险的情况,股东身份须加以验证。
4.2.5 网站保留选择市场和司法管辖区经营业务的权利,并可自行决定在如下国家限制或拒绝提供本服务:巴哈马,博茨瓦纳,加纳,巴拿马,叙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也门以及津巴布韦。
五 监控交易
5.1 本网站根据安全性和实际交易情况时时设置和调整日常交易和提币最高限额;
5.2如果交易频繁集中发生在某个注册用户或存在超乎合理的情况,网站的专业团队将评估并决定他们是否可疑;
5.3网站凭借自身的判断认定为可疑交易的情况,网站可能会采取暂停该交易、拒绝该交易等限制性措施,甚至如果可能将尽快逆转该交易,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但不会通知您;
5.4网站保留拒绝来自于不符合国际反洗钱标准辖区的人或可被视为政治公众人物的人的注册申请,本网站保留随时暂停或终止根据网站自身判断为可疑交易的交易,但网站这样做并不违反对您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Hibt 的 AML/KYC 政策
尊敬的HIBT 用户:
请仔细阅读 HIBT 的 AML/KYC 政策。
2020 年 3 月 25 日发布的 HIBT AML/KYC 政策和程序(“政策”)
页数:17
本政策涉及 HIBT 的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 AML/KYC ”)政策和程序,并部分遵循 2019 年 12 月 5 日的 MAS 通知 PSN02。本政策仅用于提供一般信息并且以任何方式对 HIBT 和/或任何其他人(自然人或其他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 AML/KYC 政策已起草
2020 年 3 月 4 日之后,可能不会考虑 2020 年 3 月 4 日之后与 AML/KYC 相关的任何法律和/或进一步监管变化。
- HIBT 的 AML/KYC 工作原则和方法
HIBT 致力于支持 AML/KYC 工作,原则上,我们致力于:
- 在与我们的客户、被指定代表客户行事的自然人打交道时进行尽职调查;
- 按照高道德标准开展业务,并尽可能防止建立任何与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有关或可能与之相关或可能为其提供便利的业务关系;
-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新加坡相关法律授权并与之合作,以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威胁。
- Hibt 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缓解方法
风险评估
HIBT 拥有加拿大和美国的MSB监管牌照。我们预计我们的大多数客户将是零售客户,并且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我们主要在泰国、韩国、日本、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运营。
对此,我们将:
- 记录和/或收集与以下相关的文件:
1) 我们客户的身份;
2) 我们的客户来自或所在的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和
- 确保尽我们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我们的客户、客户的关联人、指定代表客户行事的自然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将在截至本政策发布之日,新加坡指定个人和实体名单包括以下类别: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 刚果民主共和国;
- 伊朗;
- 利比亚;
- 索马里;
- 南苏丹;
- 苏丹;
- 也门;
- UN 1267/1989 基地组织名单;
- 联合国 1988 年塔利班名单;
- 《恐怖主义(制止资助)法》(第 325 章)附表一中确定的人员。
风险缓解
如果被发现,我们将不会与指定个人和实体名单中列出的任何人进行交易。
- 我们的新产品、实践和技术方法
我们应就识别和评估可能出现的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提供适当的建议:
- 新产品和新业务实践的开发,包括新的交付机制;
- 将新技术或正在开发的技术用于新的和现有的技术
我们应特别关注有利于我们匿名的任何新产品和新业务实践,包括新的交付机制以及新技术或正在开发的技术,例如有利于我们匿名的数字代币(无论是证券、支付和/或实用代币)。
- 我们的客户尽职调查方法(“CDD”)
我们不开设、维护或接受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
如果我们有任何合理理由怀疑客户的资产或资金是《腐败、毒品贩运和其他严重犯罪》中定义的毒品交易或犯罪行为的收益,我们不会与该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为其进行交易。 《犯罪(没收福利)法》(第 65A 章)或《恐怖主义(制止资助)法》(第 325 章)。我们将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提供此类交易的副本。
我们进行客户尽职调查:
- 当我们与任何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
- 当我们为尚未与我们建立业务关系的任何客户进行任何交易时;
- 当我们通过价值转移为未与我们建立业务关系的任何客户实现或接收数字支付代币时;
- 当我们怀疑洗钱或资助恐怖主义时;
- 当我们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或充分性有疑问时
当我们怀疑有 2 项或以上交易存在或可能相关、有联系,或者是为了逃避 MAS PSN02 号通知规定的措施而故意将单项交易重组为较小的交易的结果时,我们应将其视为出于遵守 MAS PSN02 号通知的目的,将这些交易作为单一交易并汇总其价值。
识别我们的客户
我们将识别我们的每一位客户。
为了识别我们的客户,我们至少应获得 :
- 他们的全名,包括别名;
- 他们的唯一身份识别号码(例如身份证号码、出生证明号码或护照号码,或者如果客户不是自然人,则为他们的商业登记号码);或者
- 他们的注册地址,或者如果适用的话,他们的注册营业地址, 如果不同,他们的主要营业地点;
和
- 他们的出生、成立、成立或注册日期;和
- 他们的国籍、成立或注册地点
如果客户是法人或法律安排,我们除获取上述相关信息外,还应确定其法律形式、章程以及规范和约束该法人或法律安排的权力;我们还应确定其关联方(例如董事、合伙人和/或拥有其执行权力的人),通过至少获取每个关联方的以下信息:
- 全名,包括别名;和
- 唯一的识别号码,例如关联方的身份证号码、出生证明号码或护照号码。
验证客户的身份
我们将使用可靠、独立的源数据、文件或信息来验证客户的身份。如果我们的客户是法人或法律安排,我们将使用可靠、独立的来源数据、文件或信息来验证监管和约束客户的法律形式、存在证明、构成和权力。
识别和验证被指定行事的自然人的身份
代表客户
如果客户指定一名或多名自然人代表他与我们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如果客户不是自然人,我们将:
- 通过获取以下信息来识别代表客户行事或被指定代表客户行事的每个自然人:
- 他们的全名;
- 他们的唯一识别码;
- 居住地址;
- 出生日期;
- 国籍; 和'
- 使用可靠、独立的来源数据、文件或资料核实上述自然人的身份
我们还应通过获取以下信息来验证被指定代表我们客户行事的每个自然人的应有权力:
- 授权我们的客户任命此类自然人的适当文件证据;
- 每个自然人的签名样本
如果客户是政府实体,我们将仅获取确认客户是所声称的政府实体所需的信息。
识别和核实受益所有人
我们将询问客户是否存在任何受益所有人。
如果客户有 1 名或多名受益所有人,我们应识别受益所有人,并采取合理措施,利用从可靠、独立来源获得的相关信息或数据来验证受益所有人的身份。我们应该:
如果客户是法人 –
- 确定最终拥有该法人的自然人(无论是单独行动还是共同行动);
- 如果对最终拥有法人的自然人是否为受益所有人存有疑问,或者没有自然人最终拥有该法人,请确定最终控制该法人或最终拥有该法人的自然人(如适用)。对法人的有效控制;和
- 如果没有确定自然人,则确定在该法人中具有执行权的自然人;
如果客户是合法安排 –
- 对于信托,确定委托人、受托人、保护人(如适用)、受益人、对信托行使最终所有权、最终控制权或最终有效控制权的任何自然人;和
- 对于其他类型的法律安排,请确定担任同等职务的人员。
如果我们的客户不是自然人,我们应识别客户业务的性质、其所有权和控制结构。
如果客户存在以下受益所有人,我们将会被要求确认身份:
-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体;
-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体,须遵守监管披露要求;以及与受益所有人相关的充分透明度的要求;
- 金融机构;
- 遵守并监督符合 FATF 规定标准的 AML/CFT 要求的金融机构;或者
- 管理人员为金融机构的投资工具,或受制于 FATF 制定的标准一致的 AML/CFT 要求;
除非我们对 CDD 信息的真实性有疑问,或怀疑我们的客户、与客户的业务关系或为客户进行的交易可能与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有关。
我们还将记录我们确定符合要求的依据。
有关未开户情况下进行的业务关系和交易的目的和预期性质的信息*
在处理建立业务关系的申请或在未开立的情况下进行交易时,我们应了解并酌情从客户处获取有关业务关系或交易的目的和预期性质的信息。
未开户情况下进行的交易审查*
如果我们为未开设账户的客户进行一笔或多笔交易(“当前交易”),我们将审查该客户之前进行的交易,以确保当前交易与我们对客户、其业务和业务的了解一致。风险状况以及适当情况下的资金来源。
当我们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支付服务提供商应审查在建立业务关系之前进行的任何交易,以确保业务关系符合我们对客户、其业务和风险状况的了解,并在适当的情况下,资金来源。
我们应特别注意所有在没有开设账户的情况下进行的、没有明显或明显的经济或合法目的的复杂、异常大或不寻常的交易模式。我们将尽可能调查上述交易的背景和目的,并将调查结果记录下来,以便在需要时向有关当局提供这些信息。
为了审查在未开立帐户的情况下进行的交易,我们将建立并实施与支付服务提供商的规模和复杂性相称的适当系统和流程,以便
- 监控其在未为客户开设账户的情况下进行的交易;和
- 检测并报告在没有账户的情况下进行的可疑、复杂、异常大或不寻常的交易模式
如果有合理理由怀疑未开立账户的客户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有关,并且我们认为适合进行该交易,支付服务提供商应证实并记录原因用于进行交易。
持续监控
我们将持续监控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过程中,我们应观察客户账户的行为,并审查整个业务关系过程中进行的交易,以确保交易与我们对客户、其业务和风险状况的了解一致以及(如适用)资金来源。
当交易涉及向以下实体转移数字支付代币或从以下实体接收数字支付代币时,我们将采取风险缓解措施:
- 金融机构 或
- 符合 FATF 标准的 AML/CFT 要求并受到监督的金融机构。
我们应特别关注在整个业务关系过程中进行的、没有明显或明显的经济或合法目的的所有复杂、异常大或不寻常的交易模式。我们将尽可能调查上述交易的背景和目的,并将调查结果记录下来,以便在需要时向有关当局提供这些信息。
为了持续监控的目的,我们应建立并实施适当的系统和流程,与支付服务提供商的规模和复杂性相适应,以达到
- 监控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和
- 检测并报告整个业务关系过程中进行的可疑、复杂、异常大或不寻常的交易模式。
我们应确保获得的有关客户、指定代表客户的自然人、客户的关联方和客户的受益所有人的 CDD 数据、文件和信息是相关的并保持最新状态对现有 CDD 数据、文件和信息进行审查,特别是针对较高风险类别的客户。
如果有任何合理理由怀疑与客户的现有业务关系与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有关,并且我们认为保留该客户是适当的
- 我们应证实并记录保留客户的理由;和
- 客户与我们的业务关系应遵守相应的风险缓解措施,包括加强持续监控。
如果我们评估客户或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具有较高风险,支付服务提供商应执行强化的 CDD 措施,其中包括获得我们高级管理层的批准,以留住客户。
针对非面对面业务关系或未开立账户进行非面对面交易的 CDD 措施*
我们应制定政策和程序,以解决与客户非面对面业务关系或在未为客户开设账户的情况下不进行面对面交易(“非面对面交易”)相关的任何特定风险。面对业务联系”。
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进行持续尽职调查时,我们将实施政策和程序。
如果没有面对面接触,支付服务提供商应执行至少与有面对面接触时要求执行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一样严格的措施。
当支付服务提供商进行首次非面对面业务接触时,支付服务提供商应自费聘请外部审计师或独立的合格顾问来评估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包括用于管理假冒风险的任何技术解决方案的有效性。
我们应在支付服务提供商进行非面对面业务接触后一年内向管理局提交评估报告。如果 政策和程序发生重大变化,我们将任命一名外部审计员或独立的合格顾问对新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估,并应提交在政策和程序变更实施后一年内向管理局提交评估报告。
收单支付服务提供商对已执行措施的依赖
当我们(“收单支付服务提供商”)全部或部分收购另一家支付服务提供商(无论是在新加坡还是其他地方)的业务时,我们将按要求采取措施,关于在收购时通过业务收购的客户,除非收单支付服务提供商拥有
- 同时获取所有相应的客户记录(包括 CDD 信息),并且对如此获取的信息的真实性或充分性没有疑问或顾虑;和
- 进行了尽职调查,且收单支付服务提供商并未对之前针对收单支付服务提供商现在收购的业务或其部分采取的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措施的充分性产生任何疑问,并记录此类情况
针对非账户持有人的措施*
如果我们为任何与我们没有其他业务关系的客户进行任何交易,我们将
- 执行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就像客户已向支付服务提供商申请建立业务关系一样;和
- 记录相关交易的充分细节,以便重建交易,包括交易的性质和日期、涉及货币的类型和金额、起息日以及收款人或受益人的详细信息
验证时间
在出现以下情况之前,我们将完成对客户、被指定代表客户行事的自然人和客户实益拥有人的身份验证:
- 支付服务提供商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
- 在客户未与支付服务提供商建立业务关系的情况下,支付服务提供商为客户进行任何交易;或者
- 在客户尚未与支付服务提供商建立业务关系的情况下,支付服务提供商通过价值转移为客户实现或接收数字支付代币。
我们的提供商可以在根据要求完成客户身份验证之前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根据要求指定代表客户行事的自然人和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要求:
- 为了不中断正常的业务运营,必须推迟完成核查;和
- 支付服务可有效管理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
如果我们在核实客户、受命代表客户行事的自然人以及客户受益所有人的身份之前就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
- 制定并实施有关在核查之前建立此类业务关系的条件的内部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和
- 在合理的情况下尽快完成身份核实
措施未完成的地方
如果我们无法按要求完成措施,我们将不与任何客户开始或继续业务关系,或为任何客户执行任何交易。
如果我们无法完成这些措施,支付服务提供商应考虑情况是否可疑,是否有必要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完成措施是指支付服务提供商已获取、筛查和核实(包括第6.43和6.44段所述的延迟核实)第6、7和8段规定的所有必要的客户身份认证信息,并且支付服务提供商已收到与这些必要的客户身份认证信息有关的所有查询的满意答复。
联名账户
对于联名账户,我们将视所有联名账户持有人中的每一位为支付服务提供商的个人客户,对其采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
筛选
我们将对客户、指定代表客户行事的自然人、客户的关联方和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进行筛查,以防止相关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信息来源以及监管机构或其他机构提供的清单和信息。新加坡有关当局以确定客户是否存在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风险。
我们将针对以下情况及以下人员进行筛查:
- 当我们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或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
- 在我们为尚未与支付服务提供商建立业务关系的任何客户进行任何交易之前;
- 在我们通过价值转移实现或接收数字支付代币之前,对于尚未与我们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
- 在我们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后定期进行;和
- 当以下内容有任何更改或更新时
- 管理当局向支付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名单和信息;或
- 被指定代表客户、客户的关联方或受益所有人行事的自然人
我们将根据管理当局为确定是否存在洗钱或资助恐怖主义的风险而提供的名单和信息对所有价值转移汇款人和价值转移收款人进行筛查
我们将记录所有筛选的结果。
- 我们加强客户尽职调查的方法
政治公众人物
我们将使用一切合理的手段来确定客户、指定代表客户行事的任何自然人、客户的任何关联方或客户的任何受益所有人是否是政治公众人物、家庭成员或亲密伙伴政治公众人物的。
如果客户或客户的任何受益所有人被我们确定为政治公众人物,或政治人物的家庭成员或亲密伙伴,除了执行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外,我们 还应至少 执行以下强化尽职调查措施:暴露者:
- 获得高级管理层的批准以建立并继续与客户的业务关系;
- 通过合理的方式确定客户和客户的任何受益所有人的财富来源和资金来源;和
- 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过程中,加强对与客户的业务关系的监控。我们将加强对任何异常或异常交易的监控程度和性质
高风险类别
我们认识到,在以下情况下,客户存在或可能存在较高的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如果客户或客户的任何受益所有人来自或位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要求采取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措施的国家/地区或司法管辖区,支付服务提供商应将与任何此类客户的任何业务关系或交易视为具有较高的洗钱或资助恐怖主义风险。
- 如果客户或客户的任何受益所有人来自或位于支付服务提供商自己确定的或管理当局或其他外国监管当局通知支付服务提供商的已知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措施不力的国家/地区或司法管辖区,支付服务提供商应评估任何此类客户是否具有较高的洗钱或恐怖主义风险。
我们应针对存在较高洗钱或资助恐怖主义风险的客户,或管理当局通知我们存在较高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风险的任何客户,采取强化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
- 我们对无记名流通票据的态度和现金支付的限制
我们不会以不记名可转让票据的形式支付任何款项。
我们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会支付任何金额的现金。
- 我们的价值转移方法*
如果我们是汇款机构,在进行价值转移之前,我们应:
- 识别价值转移发起人并采取合理措施验证其身份(如果我们尚未这样做);和
- 记录价值转移的足够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值转移日期、转移的数字支付代币的类型和价值以及起息日期。
如果我们是汇款机构,则应在价值转移所附或与之相关的备忘录或付款说明中注明:
- 汇款人的姓名;
- 汇款人的帐号(或唯一的交易参考号,如果适用);
- 收款人的姓名,以及
- 收款人的帐号(或唯一的交易参考号,如果适用)。
超过特定阈值的价值转移
如果我们是汇款机构,则对于超过特定阈值的价值转移,应确定并核实汇款人身份,包括价值转移所附或与之相关的备忘录或付款说明以及以下内容:
- 汇款人的居住地址,或
- 汇款人的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如果地址不同,还应注明主要营业地)。
- 汇款人的唯一识别号;或
- 汇款人的的出生日期和地点,以及价值转移的注册或登记。
我们应立即、安全地向受益机构提交所有价值转移发起人和价值转移受益人信息,并记录所有此类信息。如果我们作为汇款机构无法遵守段落中规定的要求,我们将不执行价值转移。
如果我们是收款机构,我们应采取合理措施,识别缺乏必要的价值转移汇款人或价值转移收款机构的价值转移
如果我们作为收款机构,以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向价值转移收款人支付所转移的数字资产的价值,则我们应识别并核实价值转移收款人的身份(如果其身份此前未经核实)。
在执行价值转移之前,我们应始终对价值转移汇款人或价值转移收款人信息缺失的情况进行审查,并将我们的后续措施记录在案。*
如果我们是中介机构,我们将保留与价值转移有关的所有信息。
如果我们作为中介机构向另一家中介机构或收款机构执行价值转移,我们应以安全的方式立即向该另一家中介机构或收款机构提供该价值转移所附带的信息。
如果我们是接收价值转移的中介机构,我们应将从汇款机构或其他中介机构收到的所有信息保存至少五年。
我们应采取合理措施,在直通式处理过程中识别缺少必要汇款人或收款人信息的价值转移。
- 保持记录中
我们将按照要求保存适当的记录至少 5 年。
- 个人资料*
我们将按照规定的方式保护客户的个人数据。
- 可疑交易报告(“STR”)
我们将通知有关当局并依法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我们还将保存与所有此类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有关的所有记录和交易。
- 我们的合规、审计和培训政策
除其他外,我们应在管理层任命一名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合规官,保持独立的审计职能,并采取积极措施定期对我们的员工和员工进行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事务培训。
- 全企业洗钱/恐怖融资风险评估
我们将分三个阶段进行全企业洗钱/恐怖主义融资风险评估:
第一阶段:评估固有风险
我们将评估与我们相关的固有风险:
- 客户或实体:我们将对我们的客户和/或与我们打交道的实体进行评估;
- 产品或服务:我们将并注意我们在加密货币场外交易服务中为谁服务;
- 交易:我们将监控并跟踪每笔 交易超过规定金额的任何加密货币到法定货币的兑换;
- 地域规模:我们不会与指定个人和实体名单上的客户进行交易。
第 2 阶段:评估缓解控制
我们将评估与上述相关的缓解控制措施,我们发现可疑的任何和/或所有客户将首先受到监控,然后进行强化的尽职调查。
第 3 阶段:评估残余风险
在评估我们的缓解控制措施后,我们将评估我们的剩余风险。